昨天,重慶晚報報道了《12歲兒子放暑假進城看當保安的爸爸帶兒子食堂吃碗米飯物業公司要扣他50元》的新聞,江津籍保安高德林的遭遇在市民中引起強烈反響。不少市民紛紛向重慶晚報24小時新聞熱線966988打來電話,為這名保安抱不平,呼吁物業公司管理應該更加人性化。很多人想為保安高德林介紹新工作。
這是我進城打工十多年來,對社會溫暖感受最深的一回。其他感謝的話我也不會說,但至少有一點,我身為一個農村人,做工作一定會踏實,不會讓關心我的人失望。
家住江北塔坪桃花源小區的唐女士:
這個保安太可憐了,離了婚,一個大男人帶了小孩本來就不容易,在食堂吃一碗飯就扣50塊錢,物業公司真的是沒有人性,另外,物業公司還阻礙記者的采訪,真的是太囂張了。社會各界應多多幫助弱勢群體,我正和一位當保安隊長的朋友陳先生聯系,看能否為他謀求一份新工作。
當保安隊長的陳先生(唐女士的朋友):
目前我所在的衡德物業公司需要招人,我會盡力幫助向公司推薦。
在南岸區茶園新區上景新城小區當保姆的藺女士:
我是流著眼淚看完這篇報道的,留守兒童本來就應該受到社會的關心和愛護,吃一碗飯就扣他爸爸50塊錢工資,讓孩子知道了肯定會造成心靈創傷。
市委黨校的陳女士:
對于進城打工的人員,相關單位應該多加照顧。小區物管公司應該把扣的50元還給保安,并賠禮道歉,更不能因此解雇他。
辭職
記者(以下簡稱“記”):你今天(8月2日)上班了嗎?
高德林(以下簡稱“高”):我沒有去上班,上午我把我穿的保安制服交還公司,想辭職,但公司沒有同意,還說要告我。
記:為什么呢?
高:人事部的人說我要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才行。但我現在還在試用期,我聽別人說,試用期只要提前7天交離職表就可以,我在7月26日就已交了離職表,我感覺他們是故意刁難。
記:那你沒跟他們理論?
高:沒有,他們拒絕后,我就走了。
記:你不是說公司還差你錢嗎?
高:這個月工資還沒結清,上個月的也沒結完,還差我1000多塊。
記:這些錢不要了嗎?
高(沉默了一會兒):只有走一步算一步,我還是要找他們要。
溫暖
記:辭職后,你和兒子的生活怎么辦?
高:沒辦法,這家公司我肯定不能呆了,我對他們已經徹底失望了,我也早就提出了離職。
記:今天,很多讀者打電話關心你,還有很多人愿意給你提供新工作,甚至有人愿意給你提供單獨住宿,還接你兒子下來跟你一起住。
高(似乎突然為之一振):太謝謝了!這是我進城打工10多年來,對社會溫暖感受最深的一回,其他感謝的話我也不會說。但至少有一點,我身為一個農村人,做工作一定會踏實,不會讓關心我的人失望。
父子
記:感覺你們父子關系比較生疏,你兒子甚至說不是很喜歡你。
高(再次沉默):我一個人拖著娃兒,家里只有一個母親,農村種莊稼掙不了多少錢,只好出來打工。我沒有什么技術,只有靠下力掙錢,比如當保安。工作時間長,休息時間少,跟兒子一年見面時間很少(停頓了一兩分鐘),關系所以才生疏。
記:你想你兒子嗎?
高(又沉默良久,然后從包里掏出一張照片):這是我兒子,也是我身上唯一的一張照片,想他時,我就拿出來看看。
記:你想過和兒子改善一下關系嗎,比如多陪陪他?
高(沉思了一會兒):當老漢的人哪個不想,但我條件不允許……
保安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昨下午,就高德林辭職一事,重慶晚報記者采訪了重慶安努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德俊。
杜律師說,根據高德林與該物業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早有約定,乙方(高德林)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物業公司),在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但合同只約定“合同期限為2年,自2011年6月9日起至2013年6月8日止”,未對試用期進行明文約定。因此,高德林單方面提出書面辭職申請的時間是“提前30日”還是“提前3日”,不好界定。
杜律師說,但根據高德林所述,該公司并未給他辦理社會保險,如情況屬實,該公司已違反勞動合同法。即便是在試用期內,該公司也應該依法給他辦理社保。公司屬違法在先,高德林可單方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依法請求賠償。
重慶永輝超市伸出援手
資助保安父子暑假游重慶
提供工作崗位還幫忙租房
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副總游達告訴重慶晚報記者,他們公司愿意向高德林伸出援助之手。他說,看了重慶晚報報道后,該公司立即召集相關部門開會,愿意派人到江津接高德林兒子到主城與父親團聚。公司員工將陪他們父子參觀重慶一些景點,體驗剛剛通車的地鐵,全程食宿由永輝公司埋單。如果高德林愿意,可以去永輝超市從事防損工作。考慮到高德林父子的特殊情況,他們還將組織公司管理層捐款,破例為高德林在所在門店附近租一套房子,方便高德林兒子隨時來看望父親。
昨日,高德林已接到永輝超市的正式邀請。高德林表示,將處理完辭職事宜后,先回一趟老家,然后帶兒子一起來感受新重慶。